索 引 号: 000014349/2026-01945 信息分类: 办理结果
发布机构: 生成日期: 2026-03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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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  称: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
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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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发改建字〔2025〕2号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    分类:B

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

卢庚生、葛银刚、邓林锋、刘昕民代表:

你们提出的《关于将渣津镇长仑村(高速口)-东港乡桂坳村等公路升级改造项目纳入十五五规划的建议》收悉。建议深刻分析了东港乡交通现状与发展需求,特别是对改善区域通行条件、支撑红色旅游及特色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,我们高度认同其前瞻性和必要性。经认真研究,现答复如下:

一、关于长仑村(高速口)-东港乡桂坳村乡道升级改造项目

经核查,该道路由Y064360424(桩号2.3-3.8)和Y065360424(桩号1.8-6.9)两段乡道组成,总长约6.6公里。依据十四五期间建制村通双车道政策,项目覆盖的长仑村和桂坳村均已实现通双车道目标,故不符合该政策框架下的申报条件。东堰村虽具备申报一条双车道项目的资格,但其连接方向(至长仑村或桂坳村)需明确,且项目涉及跨村、跨乡镇协调,需统筹解决资金、用地等关键问题。

目前,我省“十五五”交通规划的具体项目政策与申报机制尚未明确。如确有建设必要,建议由渣津镇、东港乡政府牵头,就项目可行性(包括建设标准、资金筹措、用地保障、受益协调等)进行充分论证并达成一致意见。若条件成熟,且符合未来省级“十五五”建设政策导向和要求,我委将积极协调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,全力支持并争取将其纳入申报计划。

二、关于东港乡黄荆村大坑-平江县龙门镇界公路硬化工程

该路段属县道(路线名称:黄坊-山溪坳),大坑至省界段现状确为砂石路面。目前,上级暂无针对此类既有县道硬化的专项支持政策。我委将持续关注省级十五五规划动向,若出台相关县道改造或硬化政策,将第一时间通知并指导东港乡政府按程序申报。同时,也建议东港乡加强与湖南平江县相关方面的沟通,了解其工作计划进展,共同推动省际通道条件的改善。

你们在建议中敏锐指出的区域交通压力增大、出乡通道不畅及与发展需求不匹配等问题,特别是东港乡作为重要革命老区发展红色旅游的迫切交通需求,我委深感责任重大。你们提出的两条通道,对于优化区域路网、便捷群众出行、促进东港乡乃至西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远意义。我委将在编制全县“十五五”规划过程中,充分考虑东港乡的区位特点和发展定位,特别是其丰富的红色资源禀赋和特色产业发展潜力,积极向上级反映诉求,在政策允许和条件具备的前提下,全力支持相关交通项目的谋划与推进。

衷心感谢卢庚生、葛银刚、邓林锋、刘昕民代表对我县交通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切关心与宝贵支持!我们将认真吸纳你们的建议,将其作为优化规划、推动工作的重要参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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